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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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查处申请被当作信访事项仅做书面答复?复议机关:未充分履职!
侯先生在律师指导下提出复议申请:一撤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违法查处申请答复书》;二责令该局限期重新作出答复!
因煤矿开采被通知移民搬迁,却什么文件都没看到?看律师如何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腾退范围内上千平米养殖场说拆就拆?这能合法得了就怪了!
上千平方米面积的养殖场早就被划入了腾退项目范围内,一直未能得到满意的补偿不说却被“以拆违促腾退”,凭几份张贴在外墙上的材料就给强制拆除了!那么,如此强拆能合法得了吗?
有什么公开什么,没有空着?复议机关:征地信息公开不能这么干
征地信息公开是被征地农民面临土地征收项目时启动权利救济的切入点和第一步,如棋局中的“仙人指路”一般具有标志性的意义。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征地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有着相对全面的规定,明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且以依职权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反而仅是补充。
没有“前摇”的强拆是妥妥的违法强拆,程序违法也是违法!
违建认定全靠卫星图斑,依法行政全靠自觉,违法建筑千千万,依法拆除的寥寥无几,原因就在这儿——对执法程序的漠视以及执法人员的随意!
航拍图拍见了就直接“谈话拆除”?法院:不能无视法定程序!
卫星遥感检测图斑发现异常,就直接在“谈话”后强制拆除、清理?这么干固然效率很高,但就是不怎么合法。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王威律师在山东省滨州市代理了一起案件,被告街道办在无明确查处违法占地法定职责的情形下“谈话拆除”了当事企业的种养殖用房及硬化地面。那么,这种直接依据航拍图搞的“行政强制执行”能合法得了吗?
补偿款打了建设又偏移改线了?法院:是否履职仍需答复!
国道建设项目征地中,征收方始终未就补偿事宜和被征地农民达成一致,其在未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情形下直接将补偿款打入了被征收人个人的账户。然而被征收人要求其履行补偿职责,却被法院调查发现涉案项目在建设中整体路线偏移改线了!
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已从省厅获得,县自规局就不用答复了吗?
委托人涂先生等3人在湖北省黄冈市xx县某村分别拥有宅基地上房屋,所在村被纳入当地开发园区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
就因为一点,补偿决定被撤销,不重视被征收人选择权的下场!
老张一块商铺因为某个商城改建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从征收公告发布开始,到补偿决定作出,中间各项程序都严格遵照了法定程序,可谓是一丝不苟,非常严谨,但是本案被告仍然败北,这是何原因?
明知不可诉而诉!国有土地上房屋能按集体土地去拆吗?
在征地拆迁中,叫“方案”的一般不可诉是业内的共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还是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是如此。
房屋被拆没补偿,邮寄履职申请被无视?法院:责令限期答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份《决定书》就能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法院:没那么简单!
依法行政,是原则;依法认定,是责任。对违法建筑物性质的认定,直接关乎当事人财产权益,不容忽视;涉及当事人居住安全,不可轻率;影响当事人生活稳定,不能大意,行政机关必须严谨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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