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性能分到征收拆迁补偿款吗?
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娘家还是夫家?能分到哪家征拆补偿
文章导读:已经出嫁的女人到底是否还拥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当娘家或者夫家遇到征收拆迁时,如何保障这些已婚女性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先看看新京报记者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鹏霞律师针对这个问题的对话,然后笔者再根据不同情形,简要分析一下外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保障法律问题。
一、新京报与在明律师的对话
二、已婚女性能分到征收拆迁补偿款吗?
女性在本经济组织内结婚,没有迁走户口的,她拥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没有争议的。如果女性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找个丈夫结婚了,那么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类、女人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男人结婚,并且住在丈夫家的。
1.如果一个女人没迁出户口,在她娘家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依然有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她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如果这个女人的户口迁入丈夫家了,但是在丈夫家没有分到土地,在娘家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保留了承包土地的。她在娘家原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分配权,但是分配时可能有一定差异。
3.虽然这个女人的户口没有迁到丈夫家里,但是她已经享受了丈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待遇的,并且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生活资料为基础的,应该视为丈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同时享有丈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征收安置补偿分配权。
第二类、村里的女人和城镇的丈夫结婚,并且在城镇和丈夫一起居住的。
1.女性的户口没有迁出,原承包地保留的,应当认定为原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2.倘若这个女人已经从娘家迁出户口,取得了城镇户口,原承包地依然保留的,不再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不能享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权。但是由于她保留了承包地,她应该享有该承包地被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