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浩浩荡荡入驻委托人宿舍楼变废墟,在明律师强势出击当庭指出多处违法点
“强拆、省会城市、六层宿舍楼,48户居民, 每家每户都有合法产权证书。”当上述几个关键词叠加到一起,这个征拆案件一定不平凡。
在明律师代理的大部分征拆案件,强拆行为大多是发生在城郊结合部或者棚改区域,或者郊区的平房,抑或因为强拆被定性为“违建”的项目。
但今天的这一个案件尤其不同。
山西太原人胡某在当地合法拥有房产一处,该房是当地某冷冻食品加工厂的六层宿舍楼。因为觉得补偿标准太低,胡某拒绝与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因为多次协商谈判不成失去耐性,直接选择了裸奔——将其房子夷为平地。
在明律师介入此案后火速启动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庭控诉了区政府在该案在评估程序及安置补偿程序等等环节存在的几大违法之处。最终,法院判决区政府强制拆除胡某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权益得以保障。
协商过程百折千回遇阻力
2020年6月18日,山西太原某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冷冻食品厂宿舍楼纳入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房屋征收的通知》,告知胡某,其所在的宿舍楼位于征收范围之内,征补方案按照区政府《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具体征收由街道办负责。
一开始听到征收,胡某的内心是拒绝的,他不愿意离开自己居住了多年的捞地方。经区政府工作人员多番交涉,该幢宿舍楼一共48户,绝大多数邻居都签订了《补偿协议》,这让胡某开始动摇。也觉得自己的房屋因建造年代久远、公共设施不全,居住条件也确实需要改善。再加上区政府给出了“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更让胡某下定决心和区政府协商补偿事宜。
可是,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胡某与区政府一直未能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因此双方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征收方浩浩荡荡入驻
委托人宿舍楼变废墟
谁料接下来的遭遇让原以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自家房子就能安然无事的胡某瞬间凌乱。
2021年7月19日,区政府组织大批人员浩浩荡荡来到胡某宿舍楼前,短短一小胡某的宿舍楼便变为断垣残壁。胡某上前阻拦,告知拆迁人员自己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区政府工作人员竟表示,胡某虽未签订协议,但其多次前来协商,就是同意搬迁了。
“荒唐!”胡某听到工作人员如此强词夺理,气不打一处来。眼见房屋被拆毁却无力阻拦。自知弱势的胡某多方打听后果断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确认胡某没有签订协议及一些细节后,在明律师建议胡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区政府表示,本次征收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的重点项目。2020年6月18日,街道办按照通知要求在征收辖区内完成了征补前的所有各项工作,绝大多数被征收人认可同意。胡某虽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其本人同意搬迁。为了项目顺利进行,区政府开展了搬迁与拆除工作。区政府将按照《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结合胡某的房产实际状况,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签订《协议》,依法合理标准进行安置与补偿。
在明律师强势出击
当庭指出多处违法点
在明律师反驳道,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政府无权自行对被征收的房屋实施强拆。
本案中,区政府在未与胡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未进行现场调查和对房屋开展入户测量、评估,也未听取胡某的意见的前提下就拆除了胡某的房屋,剥夺了其陈述申辩和享有听证的权利。且区政府并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又没有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确认违法。最终,法院判决区政府强制拆除胡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后,委托人胡某感慨万千。对在明律师恳切地表示,“法律还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我的房屋我不同意拆,谁也不能强拆。包括区政府!”